城关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城关区是拉萨市唯一的市辖区,位于雅鲁藏布江支流拉萨河中游,海拔3650米,面积 554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60平方公里,聚居着藏、汉、回等31民族,气候宜人,年平均气温8℃,年降雨量500毫米左右,降雨集中于7、8、9月份,多夜雨。年长达3000小时以上。夏无酷署、冬无严冬。拉萨市城关区地处雅鲁藏布江支流拉萨河中游河谷平原地区、地势南北高、中间低、区域东西跨距28公里,南北跨距31公里,面积为554平方公里,平均海拔3658米。辖区东与达孜县、西与堆龙德庆县相邻,南与山南地区贡嘎县、扎囊县接壤,北靠林周县。是目前西藏拉萨市区唯一的县级行政区。是西藏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和交通枢纽,也是西藏人流、物流、信息流的中心。拉萨市城关区成立于1961年4月23日。随着城市的发展,现已发展至区属4个乡、6个街道办事处,现有藏、汉、回等37个民族。全区总面积525平方千米,总人口15万人(2003年)。